关于沪深交易所实施新债券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沪深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指引,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实施。为帮助您熟悉下列重要内容,做好交易准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请您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交易方式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协商成交、询价成交和新增竞买成交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一)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
集合匹配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30为连续匹配时间,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协商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20:00为交易时间(15:30至20:00暂缓实施,具体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三)采用竞买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0:00为卖方提交竞买发起申报时间,10:00至11:30为应价方提交应价申报时间。
三、交易申报数量、申报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申报数量单位 |
面额 |
最小申报数量要求 |
10万元面额或其整数倍(匹配、点击成交) 不低于10万元面额,且为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询价、竞买成交) 不低于1000元面额,且为100元面额整数倍(协商成交) |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
匹配成交方式的,债券现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的,债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暂缓实施)。 |
四、匹配成交方式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交易品种 |
开盘集合匹配 |
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 |
现券交易(利率债类)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 |
前收盘价上下30% |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10% |
现券交易(信用债类等其他债券) |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20% |
|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
前收盘价上下100% |
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100个基点 |
上述内容列举了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则,未详尽所有内容,最终以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为准。再次请您在参与债券相关交易前,了解并掌握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风险情况等,理性看待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充分熟悉交易规则、严密防范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合规交易。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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