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交易所实施新债券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05-16 09:01:59 来源: | | 分享:

 

关于沪深交易所实施新债券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沪深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指引,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实施。为帮助您熟悉下列重要内容,做好交易准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请您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交易方式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协商成交、询价成交和新增竞买成交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一)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

集合匹配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30为连续匹配时间,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协商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20:00为交易时间(15:30至20:00暂缓实施,具体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三)采用竞买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0:00为卖方提交竞买发起申报时间,10:00至11:30为应价方提交应价申报时间。

三、交易申报数量、申报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申报数量单位

面额

最小申报数量要求

10万元面额或其整数倍(匹配、点击成交)

不低于10万元面额,且为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询价、竞买成交)

不低于1000元面额,且为100元面额整数倍(协商成交)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匹配成交方式的,债券现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元

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的,债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暂缓实施)

四、匹配成交方式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交易品种

开盘集合匹配

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

现券交易(利率债类)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

前收盘价上下30%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10%

现券交易(信用债类等其他债券)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20%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前收盘价上下100%

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100个基点

上述内容列举了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则,未详尽所有内容,最终以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为准。再次请您在参与债券相关交易前,了解并掌握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风险情况等,理性看待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充分熟悉交易规则、严密防范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合规交易。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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