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参与公司债、企业债业务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05-20 16:16:26 来源: | | 分享:

 

关于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参与公司债、企业债业务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沪深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5月23日正式实施。为帮助您熟悉下列重要内容,做好交易准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

一、适当性准入要求

1.2022年5月23日起,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参与申购或者买入相关公司债、企业债,应当签署业务风险揭示书及其他配套文件。

2.70周岁(含)以上的投资者拟参与业务的,还应签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公司债、企业债)相关业务高龄投资者承诺函》。

二、业务风险等级

本业务风险等级为R4。对应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及C5,且不允许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1-C3的投资者开通权限。

三、投资者权限开通

符合适当性准入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可临柜办理业务,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及相关文件(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无需签署)。

四、特别提示

1.已持有相关公司债、企业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

2.我司债券交易(不含可转换债券)佣金收取标准此次未有变化,仍为不超过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上海市场最低收费1元,深圳市场无最低收费。

请投资者务必在参与交易前,充分评估自身状况,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市场普通投资者(公司债、企业债)投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确认知悉并自愿遵守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所特有的业务规则,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相关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光大证券官网业务公告:http://www.ebscn.com/main/zjgd/ywgg/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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