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规则一问一答

时间:2016-12-13 15:03:24 来源:

创业板上市规则一问一答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对即将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新增了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板,是这样吗?

是的,为了保证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使投资者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同时有充裕的时间来实现退市公司股价的回归,化解高价退市的风险,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为将要终止上市的创业板股票新设了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板。在深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以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为退市整理期),同时设立退市整理板,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且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行情上实行另板揭示,不再与其它创业板公司股票一同显示行情。

深交所提醒您:掌握创业板退市整理期的相关规定,明确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时点、期限、日涨跌幅限制、行情另版揭示等制度安排,谨慎持有存在退市风险公司的股票。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是否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即创业板不再有ST股票,是吗?

是的,创业板将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因而创业板不再有ST股票。为了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深交所将采取以下两个配套措施:
   
1)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旦出现退市风险,要求创业板公司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
   
2)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证券公司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通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提示,识别并规避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切实保护好自身利益。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哪些情形缩短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退市时间,加快退市速度?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净资产为负和累计成交量过低的两个退市条件下发生的退市情形缩短了退市时间。
   
1)触发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年度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
   
2)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的退市条件下,一旦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

深交所提醒您:密切关注创业板上市公司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可能存在的各种退市风险因素,谨慎交易,理性投资。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整理板的涨跌幅限制为10%而不是采取ST股票的5%,是吗?

是的。考虑到现行ST股票5%的涨跌幅限制不足以实现股价的回归,而完全不设涨跌幅限制又可能存在爆炒的风险,因此将进入退市整理板的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设定为10%,与正常股票10%的涨跌幅限制相同。

深交所提醒您:了解创业板退市整理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交易效率,规避投资风险。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设立了专门的退市整理板,这与三板有什么区别?是否会在行情系统中进行揭示?

退市整理板三板不同,退市整理板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以及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即为退市整理期),同时设立退市整理板,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且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行情上实行另板揭示,不再与其它创业板公司股票一同显示行情。

而我们通常说的三板指上市公司退市后,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该系统是一个独立的场外转让系统,采用每个转让日集合竞价转让一次的方式。

深交所提醒您:辨析创业板与其他板块退市制度的不同安排,了解创业板退市整理板的具体要求,理性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创业板公司退市后,是否仍然有股票转让的渠道?

有的。为了使持有创业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一个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股票采取与主板相同的做法,仍然给予投资者转让股票的渠道,即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

深交所提醒您:及时了解退市股票转让渠道,熟悉代办股份转让运行机制,把握投资和操作策略,审慎参与。


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其中面值该如何定义?

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票面价格即为面值。股票的面值,是股份公司在所发行的股票票面上标明的票面金额,它以元/股为单位,其作用是用来表明每一张股票所包含的资本数额。目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面值均为壹元,即每股一元。

深交所提醒您:充分掌握股票基础知识,提高投资素质,增强风险意识,做个理性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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