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2023年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的首只主板股票、存托凭证发行首日起启用。
主板股票存量投资者本次无需重新签署《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但应当掌握并了解《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内容。
您可以在我司官网(http://www.ebscn.com/a/20230310/23345597.html)查看新版《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全文。
请您务必查看《主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全文及相关业务规则,了解全面注册制后主板交易规则和风险特征的变化,避免因不熟悉交易规则变化及交易品种的风险特征带来的损失。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