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关于2023年度股票期权个人投资者买入额度(限购)核定调整的公告

时间:2023-12-07 17:12:58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据沪深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买入额度管理相关规定,我司将于近期实施2023度股票期权个人投资者买入额度(限购)核定调整,具体如下。

一、核定调整对象

个人投资者在我司开立的期权账户,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20151月股票期权业务上线受理之日起至20221231日在我司开立沪市或深市股票期权合约账户;

2. 202311日至20231214期间,期权账户沪市或深市买入额度未进行过调整。

二、额度核定原则

沪市、深市买入额度独立计算,互不影响,核定原则如下:

20231214日结算后以下两金额中较高者,作为核定的买入额度,按万取整,大于0且不足1万的,设为1

1. 投资者托管在我司的自有资产余额×投资者买入额度系数(区分沪市、深市)

(1)自有资产余额为托管在我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2)投资者买入额度系数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为投资者依据沪深交易所司相关规定,分别取得的买入额度比例数,两者相互独立

2. 投资者在我司的证券账户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深两市证券市值的20%

三、调整实施及生效时间

1. 实施时间

20231215日收盘后,我司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期权账户实施额度调整;

2. 生效时间:

20231218日开盘起,调整后的买入额度生效,我司据此对投资者期权交易实施前端控制。

四、调整后额度查询方式

1. 股票期权交易投资者端——结算单;

2. 第三方邮箱通知。

五、相关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核定调整后,个人投资者买入额度可能发生变化,请务必知晓以下各项内容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1. 公告所述核定调整的对象、核定原则、调整及生效时间、调整后额度查询方式等事项;

2. 2023121415时起,我司暂停受理买入额度调整申请,1218日起恢复;

3. 如调整后新的买入额度小于现有持仓对应的买入金额,现有持仓可以继续持有,但不能买入开仓或新增权利仓持仓;

4. 如需申请调整买入额度,请联系我司营业部办理。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我司营业部或95525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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