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公司股票收盘价,自2023年12月21日起,公司股票可能于2024年1月18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2023年12月18日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约2.74元)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根据公司股票收盘价,公司可能于2024年1月29日触发上述回售条款。
公司发行的“鸿达转债”若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条件回售条款,投资者提出回售要求,公司因资金紧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用资金余额23.07万元(未经审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若公司股票在触发上述回售条款前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则可能暂停累计计算上述回售条款中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截至2024年1月1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出现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情形的,公司应当披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原文链接(电脑端):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2002&announcementId=1218869899&orgId=gssz0002002&announcementTime=202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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