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公告
转债代码:11362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年 6 月 12 日至 2025 年 7 月 8 日,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89 元/股的 130%(即 10.2570 元/股)。按照《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泉峰转债”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泉峰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泉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泉峰转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7.89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风险提示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7.89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明确有关赎回程序、价格、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具体事宜。
原始网页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603982&announcementId=1224103935&orgId=9900036555&announcementTime=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