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深证100ETF)将于2025年11月17日除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将于同日对深证100ETF期权合约品种(以下简称深证100ETF期权)所有未到期合约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挂牌新的深证100ETF期权合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未到期合约的调整安排
(一)合约代码的第19位调整为“A”,其他位保持不变。
(二)合约简称中的行权价格调整为新行权价格,同时将标志位调整为“A”(原来无标志位)。
(三)合约单位、行权价格按照《交易规则》第3.4条规定的公式进行如下调整:
合约单位调整:
序号 |
原合约单位 |
调整后合约单位 |
1 |
10000 |
10248 |
行权价格调整:
序号 |
原行权价格 |
调整后行权价格 |
1 |
2.400 |
2.342 |
2 |
2.450 |
2.391 |
3 |
2.500 |
2.439 |
4 |
2.550 |
2.488 |
5 |
2.600 |
2.537 |
6 |
2.650 |
2.586 |
7 |
2.700 |
2.635 |
8 |
2.750 |
2.683 |
9 |
2.800 |
2.732 |
10 |
2.850 |
2.781 |
11 |
2.900 |
2.830 |
12 |
2.950 |
2.879 |
13 |
3.000 |
2.927 |
14 |
3.100 |
3.025 |
15 |
3.200 |
3.123 |
16 |
3.300 |
3.220 |
17 |
3.400 |
3.318 |
18 |
3.500 |
3.415 |
19 |
3.600 |
3.513 |
20 |
3.700 |
3.610 |
21 |
3.800 |
3.708 |
22 |
3.900 |
3.806 |
23 |
4.000 |
3.903 |
24 |
4.100 |
4.001 |
(四)合约前结算价按照《交易规则》第3.4条规定的公式进行调整。
二、重新挂牌新的深证100ETF期权合约
按照《交易规则》第3.3条规定,本所于2025年11月17日对除息后的深证100ETF重新挂牌2025年11月、2025年12月、2026年3月、2026年6月等4个到期月份,1个平值、4个实值、4个虚值等9个行权价格,认购和认沽等两种类型,共72个深证100ETF期权合约。
三、特别提醒事项
(一)未到期的深证100ETF期权合约调整后成为非标准合约,其交易与结算按照调整后的合约条款进行。
(二)11月17日,对非标准合约进行备兑开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提交足额备兑证券。
(三)11月17日,持有非标准合约备兑仓的投资者,应当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及时补足备兑证券或对不足部分自行平仓。
(四)11月17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合约单位和投资者备兑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进行备兑交割锁定。备兑交割锁定后仍出现备兑证券数量不足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未锁定差额计算需转普通仓数量,并收取相应维持保证金。
(五)本所不再对非标准合约加挂新到期月份与行权价格的合约。另外,如出现非标准合约的持仓数量日终为零的情形,本所将于下一交易日对该合约予以摘牌。
本所提醒各期权经营机构和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深证100ETF期权合约调整事宜,并做好各项调整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11月14日
附交易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szse.cn/option/notice/notify/t20251114_617268.html
免责说明:
本资料中的信息来源于已公开的资料,仅供您参考,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咨询意见或财务、法律等其他意见,亦不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推荐、保证或广告宣传。投资者对于其直接或间接基于本资料内容做出的投资应自行承担风险,光大证券不对任何机构/个人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资料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光大证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适用性、可靠性、完整性或时效性不作任何保证。相关报告、资讯或数据因任何原因发生变更时,光大证券不承担更新义务,光大证券自主决定进行更新时将不会另行通知。
本免责声明在任何情形下均适用。本资料与其他书面资料、口头介绍等同时使用时,无论具体使用场景或方式如何,本资料完全独立于其他书面资料或口头介绍,不因其他书面资料或口头形式的性质而导致本免责声明不被适用。
本资料的版权归光大证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发、翻版、复制、刊登、发表或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