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公告
*ST宝馨(002514)
特别提示:公司因2025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6月23日、2026年6月24日和2026年6月25日)收盘价格跌幅累计偏离-13.2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且由于多次出现一般异常波动情形规定的同向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因2025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存在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同时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自2026年5月6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披露工作。
详见具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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