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ST萃华(002731)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6年8月22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及聘请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期初数无法确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6年8月31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8.3条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半年度报告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于相关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2026年8月31日)后次一交易日,对该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实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将于2026年9月1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涉及的收入、存货等重要事项需要进一步核实补充同时公司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2026年9月6日前)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触及规范类退市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3.根据《上市规则》第9.3.13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26年9月7日(星期一)起继续实施停牌。根据《上市规则》第9.3.14条和9.3.15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出现规范类终止上市情形后的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如果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所公告对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4.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六)项的规定,若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2026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1.88元/股,收盘总市值为4.82亿元,首次出现收盘市值低于5亿元情形,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已经连续十八个交易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触及市值指标相关规定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于2026年2月9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详见具体公告
来源: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具体公告原文链接(电脑端):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stockCode=002731&announcementId=1225539050&orgId=9900022974&announcementTime=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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