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简介

时间:2014-03-12 15:27:58 来源: | | 分享: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或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沪市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深市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由证券公司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协议将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相关孳息返还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包括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两次交易。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初始交易和购回交易的标的证券品种、数量和交易金额后,签署《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书》。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简介

初始交易日,客户按协议约定价格将标的证券出售给公司,公司支付相应的初始交易金额。

购回交易日,客户按照协议约定购回标的证券,支付购回交易金额,公司获得购回资金。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系统中进行初始交易申报和购回交易申报,交易申报经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成交后,交易即成立。交易完成后,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交易所有效成交数据进行清算交收,完成交易资金与证券的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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