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权限功能上线的公告

时间:2020-09-28 09:41:40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沪、深交所于2020年7月24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将于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

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通知要求,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做出如下安排:

1.所有普通投资者都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通过问卷评估开通权限后,方可参与可转债申购或买入;

注:高龄投资者还需增加签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高龄投资者承诺函》

2.自2020年10月26日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普通投资者,将无法通过我司进行申购或买入可转债;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3.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投资者,开通该权限,无需进行问卷评估。

二、可转债业务权限开通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金阳光APP、营业部临柜办理等方式开通;

2.机构投资者需通过营业部临柜办理;

3.80周岁(含)以上的高龄投资者在充分评估自身心理、生理承受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状况后,请至营业部现场临柜办理。

注:金阳光APP目前支持普通资金号登录开通沪A普通证券账户、深A普通证券账户、沪A信用证券账户(如有)、深A信用证券账户(如有)的可转债权限。

沪A封闭式基金账户可转债权限开通功能及金阳光APP信用资金号登录进行权限开通功能上线等事宜,敬请关注我司后续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可转债交易的所有风险;请您务必在参与交易前,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和《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自愿遵守可转债所特有的业务规则,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可转债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签署《风险揭示书》并开通相关权限,即表明您已经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参与可转债交易的风险和损失。

  2.您参与该业务时所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您所提供的账户基本资料、使用情况、诚信记录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将可能被禁止或限制参与该业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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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权限功能上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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