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的通知

时间:2020-12-14 09:00:00 来源:光大证券 | |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依据上交所2020年12月4日发布的《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环节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 若您参与上交所科创板可转债转股、深交所创业板可转债转股,需符合科创板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并开通相应交易权限。若您不符合相关板块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您需关注并知晓不能转股可能造成的影响。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4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2020年12月修订)》


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的通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2020年12月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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