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启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已于2021年9月22日启用电子印章。
我司电子印章及防伪技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经CA认证及技术备案。经我司电子印章平台生成的电子章与其对应的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启用的电子印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电子印章使用范围与对应实体印章的使用范围保持一致。
三、电子印章验证:用印文件使用人可点击电子印章图标验证用印文件,或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扫描用印文件加载的防伪二维码,查看已加盖电子印章的文档。
特此说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