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时间:2021-12-10 10:57:20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近日,我司发现一家名为光大证券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咨询的企业,未经我司同意,在公司名称中擅自使用“光大证券”字样,其行为极易引起公众混淆,使公众误认为与我司或光大集团存在特定联系,容易导致公众或投资者上当受骗或者产生误解。我司特此声明:

(一)光大证券咨询与我司或光大集团无任何关系,其在公司名称中擅自使用“光大证券”字样已涉嫌违法,我司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光大证券咨询并无证券经营业务资质,其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列入《不具备证券期货经营业务资质机构名单(第八批)》并上挂证监局外网。具体详见证监局官网:http://www.csrc.gov.cn/pub/beijing/xxfw/bjfxjs/202111/t20211103_407986.htm   

(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在企业名称、相关金融产品或服务中使用“光大”(EVERBRIGHT)等商标字号。

(四)除控股子公司外,我司未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光大证券”的名义发行、销售金融产品或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五)对于非由我司发行/销售的金融产品以及非由我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我司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我司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树立风险意识,注意甄别相关产品的发行方、销售方和服务提供方,避免因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七)如果您发现可能涉嫌仿冒“光大”等商标、非法使用我司字号、利用我司影响力开展虚假宣传等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与我司进行核实确认: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我司唯一官方网站:www.ebscn.com;我司微信公众号:ebscn-95525以及我司各地营业网点。您也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举报。

(八)对于不法分子非法使用我司字号、光大商标,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我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1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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