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顺畅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完善退市公司管理,落实《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4月29日发布《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为帮助您提前熟悉规则,做好各项准备,知晓业务特点及相关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一、业务规则
根据《实施办法》及我司相关规定,投资者参与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业务前,须签署《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委托代理协议》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退市板块挂牌转让风险揭示书》。
1. 个人投资者
需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且本人名下证券类资产在申请开通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不含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2. 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相关业务规则等规定。
3. 特殊规定
已持有退市板块挂牌公司股票但不符合以上规定或未开通权限的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有的退市公司股票。
二、权限申请及其他业务办理
1. 投资者权限开通我
符合适当性准入的投资者应临柜办理业务权限开通(E柜通“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交易权限”功能),并签署风险揭示书;年龄≥70周岁的投资者还应签署高龄风险提示确认函。
2. 其他业务办理
(1)公司已有持仓客户拟参与该只退市板块股票交易的,无需额外进行申请。
(2)外部持仓客户拟参与该只退市板块股票交易的,应携带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余额”或“证券持有变更”等电子凭证临柜办理。(相关功能尚在开发,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退市板块是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
2. 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业务风险等级为R4,与原“两网一退”业务保持一致;
3. 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业务佣金费率沿用原“两网一退”设置,其标准佣金费率为3‰。
4. 《实施办法》施行前已经开通“两网一退”权限的投资者,本次无需重新签署,仍可以继续买卖退市板块所有公司的股票。但您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新版委托协议、风险揭示书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您开户所在营业部或拨打95525进行咨询。
上述内容仅为列举性质,未详尽列明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全部内容及风险。请您在参与交易前,认真阅读《实施办法》、股转系统相关交易规则,以及委托协议、风险揭示书等内容,充分熟悉、掌握和接受退市板块挂牌转让交易规则、相关特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后参与交易,避免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