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深交易所实施新债券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2-05-14 16:08:21 来源: | | 分享:

关于沪深交易所实施新债券交易规则的提示性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沪深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规则及配套指引,将于2022年5月16日正式实施。为帮助您熟悉下列重要内容,做好交易准备,有效防范交易风险,请您认真阅读本公告:

一、交易方式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协商成交、询价成交和新增竞买成交交易方式。

二、交易时间

(一)采用匹配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

集合匹配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30为连续匹配时间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采用点击成交、询价成交、协商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1:30、13:00至20:00为交易时间(15:30至20:00暂缓实施,具体以交易所通知为准)。

(三)采用竞买成交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0:00为卖方提交竞买发起申报时间,10:00至11:30为应价方提交应价申报时间。

三、交易申报数量、申报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申报数量单位

面额

最小申报数量要求

10万元面额或其整数倍(匹配、点击成交)

不低于10万元面额,且为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询价、竞买成交)

不低于1000元面额,且为100元面额整数倍(协商成交)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匹配成交方式的,债券现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5

采用其他交易方式的,债券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01元(暂缓实施)

四、匹配成交方式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

交易品种

开盘集合匹配

连续匹配、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匹配

现券交易(利率债类)

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

前收盘价上下30%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10%

现券交易(信用债类等其他债券)

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上下20%

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

前收盘价上下100%

不得高于匹配成交最近成交价的100个基点

上述内容列举了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则,未详尽所有内容,最终以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为准。再次请您在参与债券相关交易前,了解并掌握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风险情况等,理性看待债券及相关业务特性,增强投资风险意识,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充分熟悉交易规则、严密防范交易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合规交易。

 

请您予以高度关注,审慎投资。

 

特此通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3

 

 

 

附件1:关于发布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bond/trading/currency/c/c_20220422_5701327.shtml

附件2: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的通知

http://www.szse.cn/lawrules/rule/bond/bonds/trade/t20220127_591060.html

附件3:上交所新债券交易规则投教资料汇总

https://mp.weixin.qq.com/mp/appmsgalbum?__biz=Mzg5NjE0MTIwMw==&action=getalbum&album_id=2396331013535940609#wechat_redirect

附件4:深交所新债券交易规则投教资料汇总

https://mp.weixin.qq.com/mp/appmsgalbum?__biz=Mzg5NjE0MTIwMw==&action=getalbum&album_id=2396043090253037569#wechat_redirect

附件5:深交所新债券交易规则培训视频

https://rs.p5w.net/html/131216.shtml

https://rs.p5w.net/html/1314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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