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变更的公告(2019年4月)

时间:2019-04-25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2019年4月)。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自2019年4月30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变更的公告(2019年4月)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2019年4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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