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的客户:
为配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变更条款自2023年3月24日(含)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相关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敬的客户:
为配合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变更条款自2023年3月24日(含)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相关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