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配套北交所股票融资融券业务上线实施,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表。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自2023年2月13日(含)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2022年12月).pdf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