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顾服务推广人员
基金投顾服务推广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对客户进行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服务与推广,向客户解读组合策略说明书,指导客户办理基金投顾服务签约;
2、负责向签约客户提供后续服务;
2、接受与处理客户关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疑问与投诉等。
二、禁止行为
1、利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或为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
2、泄露投资者资料、投资计划以及交易情况等;
3、泄露、隐匿、伪造、篡改或者销毁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
4、从事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5、向投资者承诺收益,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者限定损失金额或比例;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它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违规与投资者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8、向客户推荐结构复杂的基金,包括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基金;
9、向投资者提供未经光大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或擅自变更基金投资组合策略;
10、为光大证券、关联方、特定投资者及特定产品管理人的利益损害投资者利益;
11、将投资者的授权账户以出租、出借、转让或任何其他方式提供给他人非法使用;
12、以个人名义与投资者签署基金投顾服务协议;
13、以非授权账户为投资者提供管理型基金投顾服务;
14、以个人名义向投资者收取基金投顾服务费用;
15、以欺诈、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式误导、诱导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顾业务;
1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规定的禁止行为。
投诉与建议
投资者如有建议或对为自己提供服务的人员有不满,可向所在营业部的投诉处理负责人或通过我公司客服专线95525进行建议与投诉。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您的建议或投诉给予反馈,如遇需调查取证的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投诉注意事项:投资者对涉及自身权益的投诉,需采用实名书面形式进行投诉,并包含如下信息:被投诉对象,投诉事项发生时间、经过、结果,投诉目的以及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于相关部门快速受理、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