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适当性管理、授信模式调整、征信业务等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修订对照(2017年10月修订)》。
本次合同条款变更自2017年11月10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条款变更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