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创业板与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管理信息的公告20200708

时间:2020-07-08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投资者:

为满足创业板注册制业务发展需要,稳妥有序地开展创业板与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自创业板注册制证券上市首日(含)起调整创业板与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管理措施,调整后的管理措施如下:

一、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控制

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为客户信用账户中持有的创业板板块和科创板板块的证券价值总和占其信用账户担保物价值的比例,具体标准如下:

1、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不含)的,客户融资买入或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信用账户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不高于0%(含);

2、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50%(含)但低于200%(不含)的,客户融资买入、买入或担保物转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信用账户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不高于15%(含),其中上市前5个(含)交易日内的证券的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不高于5%(含);

3、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00%(含)的,客户融资买入、买入或担保物转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客户信用账户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不高于30%(含),其中上市前5个(含)交易日内的证券的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不高于10%(含)。

 

二、标的证券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管理

自创业板注册制证券上市之日(含)起,公司适时择优将相关证券纳入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具体纳入情况及折算率请查询公司官网融资融券业务专栏。

 

创业板与科创板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风险情况等因素调整创业板与科创板合计持仓集中度控制、标的证券及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管理等,请您及时关注公司的最新公告及通知。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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