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5日(含)起,取消原我司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控制措施中“注册制板块、创业板与科创板集中度控制”和“北交所板块集中度控制”,取消后对所有证券采用信用账户证券分组集中度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一、证券分组集中度控制,如下:
维持担保 比例 |
证券分组 |
||||||
A组 |
B组 |
C组 |
D组 |
E组 |
|||
单券 |
单券 |
单券 |
单券 |
组内 |
单券 |
组内 |
|
<180% |
100% |
80% |
60% |
20% |
40% |
0% |
0% |
[180%,230%) |
100% |
100% |
80% |
40% |
60% |
10% |
20% |
[230%,400%) |
100% |
100% |
100% |
50% |
70% |
20% |
30% |
≥400% |
100% |
100% |
100% |
100% |
100% |
60% |
70% |
本公告所指的集中度为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持有某一只或某一组证券的总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集中度管控从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和证券分组两个维度进行控制,包括单券持仓集中度和组内合计持仓集中度两个控制指标。
对于A组、B组、C组的证券,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融资买入委托成交后(含在途委托),按委托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账户持有某一只证券的集中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规定的上限。
对于D组、E组的证券,投资者通过信用账户普通买入、融资买入或担保物转入证券委托成交后(含在途委托),按委托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信用账户持有某一只证券、某一组证券的集中度不得超过本公司规定的上限。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150%时,D组、E组证券担保物转入不受集中度限制。
二、融券业务集中度要求如下:
(1)单边融券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禁止融券卖出北交所股票;北交所及双创板融券负债集中度控制比例为50%。
(2)风险对冲客户:可向我司申请北交所及双创板融券白名单,执行差异化的集中度及其他风控指标。
三、其他
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市场变化情况、风险情况等因素调整持仓集中度控制、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管理及券源管理等,请您及时关注公司的最新公告及通知。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
我司于2023年4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注册制下调整融资融券业务集中度控制的公告20230406》自2024年7月15日起(含)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