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我司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对融券保证金比例做如下调整: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00%。其中,投资者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低于120%。
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将影响投资者信用账户的保证金可用余额,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融券保证金比例的调整情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融券工具。
我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融券保证金比例的公告20231026》自2024年7月22日起(含)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