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易所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实施的公告

时间:2023-07-27 来源: | | 分享:


尊敬的客户:


2023年4月28日,京沪深交易所发布了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每个交易日,对于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以下统称股票)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证券公司应当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对于该股票的客户担保物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并可以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指引自2023年7月31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要求,我司将自2023年7月31日起,对符合上述指引规定的客户,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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