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含两方、三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资金用途监管、行业黑名单等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请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
本次合同条款变更自2018年8月17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条款变更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