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2023年5月)修订对照表。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将于2023年5月23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2023年5月)修订对照表.pdf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