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含两方、三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详见2020年7月8日《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条款变更的公告(2020年6月)》。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将于2020年7月17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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