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业务发展需要,我司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含两方、三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三方)》。
本次合同变更条款将于2018年12月5日收市后起生效执行。
自本次合同变更条款生效之日起,客户此前签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及其他协议文本与本次修订后合同条款内容不一致的,按照本次变更后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条款执行。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两方)(2018年11月).pdf
附件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及风险揭示书(三方)(2018年11月).pdf